长沙晚报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周辉霞)反食品浪费如何强化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如何落实在具体的餐饮运行中?……随着《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15日开始实施,这些将有更明确的规程和落地。
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办法》共25条,是在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其中“浪费”一词出现20次,从内部管理、提醒提示、供餐环节、消费场景等角度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要求和鼓励性措施,是新版《办法》的一大亮点。
调整反食品浪费工作职能分工
全国餐饮年收入已达5.57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1%,各类餐饮业经营主体逾1000万家。新《办法》从餐饮经营环节推进反食品浪费,在职能分工上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其中,明确商务部负责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同时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可对存在严重食品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约谈的内容。
而国家发改委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
这一职能分工将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主体,整体深入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将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2021年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餐饮经营者从监管、宣传、落地实施的角度,力求用该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细节、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
新《办法》的亮眼之处在于,有了更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例如,要将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等。
“此前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我们推出了相应的措施,是一种主观积极的作为。这些要求写进新《办法》里,那就是对全行业的基础要求,整体上将推动全行业践行反食品浪费。”经营潮汕牛肉火锅店的李在君说。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一直以来,对于餐饮浪费如何界定、消费者在反食品浪费上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各餐饮经营单位主要通过鼓励的方式引导消费者不浪费。“这条规定明确了消费者在反食品浪费上的责任,我们经营单位在执行时也有底气对消费者的浪费行为进行约束,从而共同推进反食品浪费的落地落实。”长沙一家餐饮连锁品牌负责人表示。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