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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更好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分类:餐饮食材网  编辑:小倪  发布时间:2025/5/23  浏览:16次

本报记者丁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管理中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减少食品食材过程损耗。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提高食材利用率。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发布《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25条,与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相比,增加了餐饮业促进内容,细化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调整规范有关涉企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有关内容。

《办法》所称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办法》于6月15日起实施,《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试行办法》自2014年发布施行以来,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试行办法》部分内容已经难以适应餐饮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管理工作实际,难以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法律法规最新要求,难以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办法》立足餐饮业发展实际,统筹行业促进与规范,着力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介绍,餐饮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在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餐饮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餐饮消费需求呈现品质化、个性化、多样化特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2024年,全国餐饮收入约5.57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1%,餐饮业经营主体超过1000万家。

据该负责人介绍,《办法》从4个方面进行修订。

大幅增加行业促进条款。突出促进导向,优化餐饮业鼓励发展方向的表述,更加贴近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中增加制定实施促进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促进平台等内容,加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细化反食品浪费有关要求。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要求,《办法》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材管理、引导提醒、餐食及服务提供等方面以及团餐和宴席服务、自助餐服务、外卖服务等场景的反食品浪费要求;从优化用餐需求分析、充实菜单信息、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给予光盘奖励等方面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增加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有关要求,并简化其他关于行业协会的一般性职责表述。

调整部分餐饮经营要求。《办法》在提出总体性合规要求的基础上,删除有关食品安全、标价、促销行为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具体条款内容,调整商家自行配送方面的有关表述;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

完善商务主管部门职责。在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条款中,增加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更好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有关要求;将“开展行业统计”修改为“开展监测分析”,并增加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可对存在严重食品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约谈的内容;根据综合执法改革实际情况,设置执法衔接条款。

《办法》明确,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和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

(责任编辑:八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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