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没有一份固定的“禁用名单”,而是采用正面清单:附件里没授权,或该食品类别未列入,就不能用。调味品重点看ECNo1333/2008附件Ⅱ。
出口调味品时,较容易踩到这几类:
二氧化钛(E171):已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溴酸钾:未获欧盟授权用于食品。
偶氮二甲酰胺(ADA):未获欧盟授权用于食品。
溴化植物油(BVO,E443):未列入欧盟食品添加剂授权清单。
脱氢乙酸钠:国内常见,但不在欧盟授权清单内。
甜蜜素:部分用途受限,需按具体食品类别核对。
还有一组属于“限制+警示”:E102、E104、E110、E122、E124、E129。它们仍可在限定范围和用量下使用,含这些色素的食品须标注:“可能对儿童的活动和注意力产生不利影响”。
判断一款调料能否进入欧盟,最稳的办法是拿配料表逐项核对:添加剂名称、E编码、允许的食品类别、最大使用量。欧盟的禁用逻辑就是——不在授权范围内,等于不能用。